• 网站首页
  • 文博馆概况
  • 互动社区
  • 新闻资讯
  • 政策研究
  • 陈列展览
  • 学术空间
  • 参观服务
  • 林都风采
  • 文创天地
  • 站内搜索:
    您的位置:首页 >> 文博馆概况
    林都文化博物馆内部管理制度
    发稿作者:管理员   ‖  发布时间:2017-3-3 13:47:12  ‖  查看1399次  ‖  


     博物馆工作人员职责

     

     1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。服从大局,恪尽职守,爱岗敬业,开拓进取,做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文物、博物馆工作人员。

     

     2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,弘扬祖国优秀历史文化和光荣革命传统。学习专业知识,掌握业务技能,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,以优异的工作成果奉献社会。

     

     3、提倡艰苦奋斗、勤俭创业精神。关心集体,尊重同志,团结协作,诚实守信。弘扬正气,抵制一切不正之风。

     

     4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,廉洁奉公。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,严禁挪作它用。

     

     5、博物馆工作人员在征集和收购文物时,所征集和收购的文物及其有关资料必须全部上交,严禁隐瞒私存。

     

     6、严禁利用职权在文物征集、收购工作中为自己或他人留存文物。

     

     7、维护国家对国有文物的所有权,严禁将属于国家所有的馆藏文物出售或变相出售。严禁将国家所有的文物作为礼品赠送给任何部门或个人。

     

     8、树立文物主权意识、知识产权意识和文物安全保护意识。发现文物被盗窃、盗掘或遭受其它损坏,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,严禁隐匿不报。

     

     9、在对外合作或涉外活动中,必须维护国家的尊严和权益,合作和交流项目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批准的协议规定进行,个人不得向外方作出任何承诺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馆长职责

     

     1、馆长主持馆全面工作。

     

     2、组织职工学习政治理论、业务知识及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。

     

     3、制定单位长远发展规划,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。

     

     4、推动单位各项业务,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
     

     5、培养、考核、聘用专业人员。

     

     6、定期总结工作,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综治安全稳定工作。

     

     7、把文物安全保卫列入工作重要日程,常抓不懈。

     

     8、组织做好文物征集工作,严把文物质量关,使用好文物征集资金,不断增加馆藏文物。

     

     9、协调博物馆与上级各部门关系,加强外部联系与学习,组织做好馆际交流工作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副馆长职责

     

      协助馆长完成各项职责,对主管工作负直接责任。

     

      1落实行政财务考勤制度 、电梯电器、环境卫生等各项行政管理工作。

     

      2负责文物展示.馆际交流.宣传教育等业务活动。

     

      3安排全馆业务工作计划,并经馆长会议决定后组织实施。

     

      4督促各业务部门完成工作职能,检查各岗位工作细则的落实情况。

     

      5保存各种档案资料、业务资料,做好年度业务资料的统计工作。

     

      6、做好博物馆网站管理工作,及时更新发布相关信息,把握网站政治取向,发挥宣传教育重要作用。

     

      7具体安排好全馆的政治学习。

     

      8协助馆长主管治安保卫工作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行政职责

     

       协助馆长、副馆长完成各项职责。

     

       1.做好行政管理工作。包括文件收发.书刊订阅.会议布置.接待来访.供给办公用品.安排值班保卫.考核考勤等行政工作。

     

       2.管理保洁人员做好白洁工作,接洽物业管理相关业务工作。

     

       3.直接管理馆区、停车区、多功能厅、和博物馆商店。

     

       4.管理水..电话.电梯等设备。落实安全管理,节约开支。

     

       5.执行财务制度,严格现金管理,按时做好月结报表。

     

       6.负责对临时用工工作管理。

     

       7.落实卫生.绿化工作的管理措施,保持良好的馆容馆貌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保管部职责

     

       1.根据本部职责工作计划,记录工作大事,进行工作总结和资料汇总工作。

     

       2.明确分管工作职责,分工合作,完成馆班子交给的任务。

     

       3.直接管理各文物库房,确保馆藏文物的安全。

     

       4.及时做好文物征集.登录.入库管理工作。

     

       5.落实本部安全防火.卫生管理工作.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展览陈列部职责  

     

      1、热爱文博事业,敬业爱岗,弘扬祖国优秀历史文化和光荣革命传统。

     

      2、熟悉和掌握陈列的主题思想、内容及各种展品,丰富与本馆性质、任务相关的科学文化知识。

     

      3、充分认识文物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特殊地位,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。

     

      4、强化职业道德修养,树好工作形象。

     

      5、制定陈列规划,负责陈列设计、制作及布展工作。

     

      6、编写宣传资料,组织群众及青少年参观,做好不同类型参观者的讲解工作,在讲解中要让群众获得文物知识,树好文物保护意识。

     

      7、按时开馆,不擅离职守,不在馆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,并做好预约观众和特殊观众的参观接待工作。

     

      8、树立安防意识,严密监控,确保展出文物及国家财产的绝对安全。

     

      9、保持展厅整洁卫生,并做好展厅外部环境卫生工作。

     

      10、做好参观登记和开馆日志的详细记录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会计岗位职责

     

        1、严格遵守国家及财政法规、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,按照财政部制定的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》进行工作。

     

    2、做好收支核算,按会计程序处理日常财务记账,正确核算,记帐及时。根据各项经济业务活动,正确使用会计科目,数字准确,内容清楚,及时反映全馆资金运用情况。

     

    3、严格按照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,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稽核,根据已经复核的收付款原始凭证进行会计凭证的编制。

     

    4、负责编制收、付款凭证和各项会计记帐结算核算工作。

     

    5、及时准确编制会计报表。

     

    6、加强对往来款项和清算管理,对债权债务款项,一时解决不了的,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。

     

    7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出纳岗位职责

     

    1、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财政法规、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,按照财政部制定的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》进行工作。

     

    2、把好财务关,对违反国家有关政策、法令和馆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不予办理。

     

    3、掌握馆经济收入与支出情况,每天逐项记好帐,并及时把原始凭证转交会计入帐。

     

    4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有关规定的限额,除留备用金外,其余款项存入银行,每月与银行对帐,防止差错。

     

    5、妥善保管现金、空白收据、空白支票及业务印章。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和支票使用规定,收支做到日清月结,帐物相符。

     

    6、不得挪用公款,收付现金要当面点清,对发出的借款、备用金要按时检查、回收或督促报销,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。

     

    7、要严格掌握各项费用开支标准,认真审核各类发票的真实性、合法性及报销标准。

     

    8、按时发放全馆人员的工资及其他津贴。

     

    9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财务制度

     

    1、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财政法规、财经纪律和各项制度,做到规范化、制度化,提倡用较少的钱,办较多的事。节约开支,反对浪费。

     

    2、每月20日前,报销上月所有开支费用,每月5日前,由报帐员提供上月财会月报表,平时财会人员要及时汇报有关情况,忠实履行职责。

     

    3、认真执行财务审批制度,按规定程序操作,所有开支按财务制度规定执行。开支票据,应先由财务负责人核定后再报馆长审批,重要项目开支由馆班子研究决定,因公出差预借差旅费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,由财务负责人核批。(公务出差人员必须经主管负责人向馆长请 示同意,才能向财务人员办理借款)。

     

    4、因公出差的差旅费、住宿费等按规定标准报销,由财务负责人核定后报主管领导审批。(出差人员返回单位后五天内按规定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)。

     

    5、所有收入款项要及时入帐,欠款要及时收缴,杜绝乱开乱支、挪用公款等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人和事。凡个人经手的费用、收入要日结月清。

     

    6、报销票据必须有事由、经手人、证明人、核定人、馆领导签字,方可入帐,杜绝开空头支票。

     

    7、按规定 发放的各类补贴、奖金由财务负责人审核,报馆领导审批,财务人员执行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文物仓库进库制度

     

    1、保管部主任管账不管物;保管员管物不管账。

     

    2、保管部主任掌握文物仓库全部钥匙箱保险柜的钥匙;保管员掌握各自保管的文物的钥匙箱的钥匙。保管员进库需经保管部主任同意,由保管部主任开启保险柜提供其钥匙箱。

     

     3、保管员不能单人进库,必须有保管部的同事1人以上全程陪同。出库后即应将钥匙箱交保管部主任重新锁进保险柜集中保管。

     

    4、非保管人员进库,需经馆领导书面批准,记录在案,并由保管部2人以上全程陪同并负责监管。

     

    5、文物藏品出库,需经馆领导书面批准,并按有关规定严格办妥提借文件清单,并记录在案。  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解说员工作制度

     

     1、熟悉和掌握陈列的主题思想、内容及各种展品,努力学习与本馆性质和业务有关的学科知识,不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。

     

     2、穿着整齐,仪表大方,有气质,树好职业形象。

     

     3、接待观众热情大方,不卑不亢,以礼待人。

     

     4、组织好群众参观,努力做好讲解工作,要因人施讲。

     

     5、按时开馆,不在馆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,不擅离职守,并做好预约观众和特殊观众的参观接待工作。

     

     6、爱护展品和设施,严格履行上下岗查对和交接手续,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。

     

     7、保持室内整洁,做到清洁卫生天天做,每周一次大扫除。

     

     8、做好参观登记和开馆日志的详细记录。

     

     9、做好其它兼职工作,圆满完成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消防安全保卫职责

     

      1、热爱文博事业,敬业爱岗,牢固树立坚强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责任心。

     

      2、坚持贯彻执行“责任重于泰山”的安保原则,树立“文物安全第一”的思想。

     

      3、重点部位,重点防范,坚持巡逻,检查监控。做到责任心强,业务熟悉。

     

      4、坚持常年值班守护制度,严格监控外来人员,履行来人、来客登记制度。

     

      5、爱护安保设施,维护保养安保设备,及时排除隐患。

     

      6、熟练掌握安防技能,处理事故果断,上报及时,不徇私情。

     

      7、编制预案,定期组织安防人员学习安保知识,培训、演练安防技能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图书档案保管制度

     

       1、定期对图书、档案进行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

     

       2、随时保持室内清洁卫生,并且有防潮、防光、防鼠、防虫、防尘、防火、防盗、防污染等安全措施。

     

       3、图书档案室及周围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,禁止在室内生火、吸烟,定期检查照明线路,清除一切火灾隐患。

     

       4、非本室工作人员,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室内,下班关好门窗。

     

       5、图书、档案的收进、移出必须做好记载,手续完备;对本室所保管的档案要求定期进行清理核对,统计准确;对破坏或纸张霉变的档案,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。

     

       6、图书借阅,须登记出库,馆内工作人员借阅按时归还。

     

       7、档案借阅须经主管领导签批后出库,不得离馆。

     

       8、通过鉴定失去利用价值的图书、档案材料,必须造具清册、经单位领导核准,报主管部门和档案部门备案,按规定进行销毁。

     

       9、图书档案工作人员在调离或长期外出时,须将图书档案的保管情况及有关数据交接清楚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学习培训制度

     

      一、培训目的

     

      为使我馆职工学习培训工作有组织、有计划地规范进行,不断提高本馆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、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,特制定本制度。

     

      二、机构与职责

     

      1、行政办负责本馆职工培训工作的管理,负责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。

     

      2、各部室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,积极配合行政办合理安排培训,协助抓好培训计划的落实,提高培训实效。

     

      三、学习培训内容

     

      1、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。

     

      2、《文物法》及《博物馆管理办法》。

     

      3、文物法规与政策的运用。

     

      4、文物保护性清理与修复。

     

      5、博物馆陈列工作、群众服务工作。

     

      6、文物基础知识等。

     

      四、学习培训方式

     

      本馆职工培训分为岗前培训、短期培训、离岗培训和在职学习。

     

      1、岗前培训。本馆新进人员到达岗位前,由部室组织学习本馆规章制度和博物馆有关政策法规,考察合格后,方能进入岗位工作。

     

      2、短期培训。根据工作和事业发展需要及个人素质提高需要,不定期地组织开展专题式短期培训和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。短期培训以业务培训为主,涉及安全、讲解、卫生、环保、统计等内容,根据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的业务技能培训,由各部室视实际需要,对本部室职工提出专门业务培训建议报办公室统筹安排。

     

      3、离岗培训。年度考核不称职或基本称职,或受到行政处分的职工,应离岗参加培训。培训结束后,由行政股统一组织考试、考核,并向考试、考核合格的未聘人员提供一次竞争上岗机会。

     

      4、在职学习。除有计划地组织职工学习培训外,鼓励各部室职工结合自身岗位和工作需要,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各类形式的在职学习。

     

      5、培训经费应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的经费开支预算并报批,专款专用,节余或不足时报请馆班子予以适当调整。

     

      6、开展培训活动的各项经费,严格按照本馆财务制度的规定程序予以报销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          

    地址:伊春市伊春区青山大街15号 邮编:153000
    Copyright 2017-2012 All Rights Reserved 伊春林都文化博物馆(Yichun Lindu Cultural Museum)版权所有